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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维修项目工程质量,申请维修资金进行防水、墙皮脱落、道路塌陷等工程类项目,应具有并提供相关的建筑类资质。
维修项目进行预算审价的,在项目完工后,应进行维修项目决算审价,并按照项目决算审价后实际拨付金额进行资金拨付。
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项目时,应查询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对欠交维修资金的发出催交通知书,由申请人会同有关单位督促补齐维修资金后,根据交存情况,开展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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