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见习基地在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一季度的见习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或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4)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5)《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6)见习基地每月转账发放给见习人员本人账号的生活补贴凭证;
(7)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8)见习人员手持见习协议的照片。
相关链接>>>长沙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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